住房公积金巨变!今天起,这些情况将失去提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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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7-30 10:45:02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四部门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通知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按照相关规定,《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通知》重申,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不允许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炒房投机,并强调提取政策要向首次置业、购买普通商品住房和在户籍地或缴存地购房等情况倾斜,以及要加大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政策支持力度。

 

市民们最关心的问题莫过于,新政策实施以后,对我有什么影响?

 

《实施意见》发布后,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政策发生的主要变化是什么?

 

变化一:在非本市和非本人及配偶户籍所在地购房的,暂停提取住房公积金资格

按照《通知》规定,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或本人配偶户籍所在地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同一时间段只能选择一套住房用于提取,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购房支出。

 

但是,已经办理异地购房提取公积金业务的职工也不必紧张,《通知》发布之前办理了异地购房提取公积金业务的,按照原有政策执行,可继续提取公积金用于异地购房。

 

以下情况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1)以缴存人或配偶单方的名义签订租房合同,符合租房提取条件的,配偶双方均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2)缴存人在广州市、户籍所在地或配偶的户籍所在地购买的住房均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3)在缴存人或者配偶户籍所在地级市范围内购买住房的,均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4)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均无自有产权住房的,有资格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5)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后,无需提供租赁备案证明及发票,即可申请提取600元/月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每半年可提取一次。而能提供租赁备案证明及发票的职工,可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提出申请,提取额度不超过实际已支付的租金且不超过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倍的40%。所租房屋建筑面积超过90平方米的,超出部分面积的租金不计入可提取额度。提取频率同样为每半年提取一次。

 

此外,《通知》规定,租住本市公共租赁住房的,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提出申请,提取额度不超过实际已支付的租金。

 

示例答疑

1.问:缴存人A和B是夫妻关系,都在广州市缴存住房公积金,A的户籍在北京市,B的户籍在深圳市,《通知》公布后,A和B是否可以使用A在北京购买的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答:可以。

 

2.问:缴存人在广州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及其配偶的户籍都在珠海市,《通知》公布后,缴存人及其配偶是否可以持其合资在东莞市购买的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答:不可以。

 

3.问:缴存人A和B均未婚,都在广州市缴存住房公积金,A的户籍在北京市,B的户籍在深圳市,《通知》公布后,A和B是否可以持其合资在北京购买的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答:A可以,B因为属于在非本市、非户籍所在地购房因此不可以申请提取。

 

变化二:限制频繁交易等投机行为的提取资格

按照《通知》规定,同一人一年内两次以上(含两次)变更婚姻关系购房,或同一套住房,一年内产权变更两次以上(含两次)的,产权人及配偶均不能申请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示例答疑

问:若缴存人A于2018年8月将其拥有的住房出售给B,B又于2018年12月将该住房出售给C,C及其配偶是否可以立即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答:不可以。该套房屋属于一年内产权变更两次(含两次)以上的情形,C及其配偶在2019年12月(含)前不可以购买该套住房为条件申请提取。

 

变化三:暂停离职提取方式提取,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在转入地开户并稳定缴存满半年的,可通过全国异地转移接续平台转移个人住房公积金

《通知》规定:住房公积金缴存人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先办理个人账户封存,不得选择通过离职的方式提取。

 

示例答疑

1.问:缴存人将异地缴存的公积金转入我市,需满足什么条件?

答:需在我市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

2.问:缴存人将我市缴存的公积金转至异地,需满足什么条件?

答:需在异地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

 

变化四:违规套取住房公积金的,除按《广州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实施办法》暂停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外,同时暂停住房公积金提取资格

对已套取资金的,暂停其住房公积金提取资格和贷款资格,直至其将套取金额全额退回5年后方可恢复。

对逾期仍不退回的,列为严重失信行为,并依法依规向相关管理部门报送其失信信息,实施联合惩戒。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缴存人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要向其所在单位通报。

 

示例答疑

1.问:缴存人未将套取金额全额退回的,是否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含销户提取)?

答:不可以。

2.问:缴存人于2017年1月1日套取住房公积金5万元,于2017年6月退回2万元,2017年12月1日退回3万元,职工什么时间起才可以依政策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答:2022年12月1日,即职工将套取金额全额退回5年后,才可以依政策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为什么要暂停非本市、非户籍地购房提取资格?

 

粤建金〔2018〕115号明确规定:“不允许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炒房投机”、“对于异地购房尤其是非户籍地非缴存地购房的情况,各地可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阶段性停止实施该类型提取政策”。

 

为什么要限制频繁交易和变更婚姻关系提取住房公积金?

 

粤建金〔2018〕115号明确规定:“同一人多次变更婚姻关系购房、多人频繁买卖同一套住房等情况,不允许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为什么要暂停离职提取方式提取?

 

粤建金〔2018〕115号明确规定:“严格落实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有关政策,原则上必须通过全国异地转移接续平台转移个人住房公积金,不得选择通过离职提取方式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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