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办法的,可以开专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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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25 22:35:24

问题答复

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可以放弃减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并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这样购买方就可以抵扣进项税额了。

涉税提醒

提醒1:

纳税人根据自己实际情况选择是否放弃减税,一旦放弃减税,36个月内不能再申请减税;

提醒2:

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跟纳税人销售旧货不一样,纳税人销售旧货,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自行开具或者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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