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下工资要上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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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8-04 11:12:20

【内容概况】2017年已经过半,辛苦工作了半年的你,现在的工资比年初时涨了吗?勤勤恳恳工作100多天,你有因为迟到或请假被扣工资吗? 有些情况下,工资该涨就得涨!同时,单位想扣工资,必须依法处理,绝非“想扣就扣”。快一起来看看! 工龄增加一岁 基本工资或上涨 工......

  2017年已经过半,辛苦工作了半年的你,现在的工资比年初时涨了吗?勤勤恳恳工作100多天,你有因为迟到或请假被扣工资吗?

  有些情况下,工资该涨就得涨!同时,单位想扣工资,必须依法处理,绝非“想扣就扣”。快一起来看看!

工龄增加一岁 基本工资或上涨

  工龄指从事脑力或体力劳动,以工资收入为其全部或主要生活资料来源的工作年限。一般来说,每工作一年,就形成一年工龄。

 在现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结构中,工龄对于职工工资收入、福利待遇的影响可谓无处不在。在各类职称评定中,一般也都会对工作时间做出一定限制,而职称评定又会间接影响到工资收入。在不少民营企业,为增强员工归属感,也会将工龄与工资挂钩。

  据了解,有的单位会根据职工的工作年限来确定基本工资。如制定15年以下工龄基本工资为2000元,15年工龄2300元,20年工龄2500元,25年工龄2800元,30 年工龄3000元,40年工龄3500等类似标准。如果你的工龄有所增长,则基本工资也会随之发生变化哦!

  最低工资标准上调

  这些待遇随之提高

  今年7月1日起,天津、江苏、福建、贵州、湖南这5个省份同时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调整后,天津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050元;江苏一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890元;福建一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700元;贵州一类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680元;湖南一类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580元。

  如果你认为自己工资远高于最低标准,觉得自己貌似和这份榜单没有一丝关系的话,那你可就大错特错了!

  事实上,最低工资标准几乎跟我们每个劳动者相关!比如带薪休假期间工资、失业保险金等都跟最低工资标准紧密挂钩!换句话说:最低工资上调,也就意味着这些钱也会跟着涨!

  到手的加班费要涨

  随着最低工资的提高,加班工资的最低计算基数、社保费的最低计算基数也要提高!

  失业员工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增长

  据相关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失业保险缴费满1年不足10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满10年及其以上的,按最低工作标准的80%发放。所以,最低工资上调后,失业员工领取的失业保险金也会相应增长!

  社保公积金待遇上调

  很多小伙伴的社保公积金缴纳基数都是以最低工资为标准的,最低标准上涨之后,社保公积金待遇也同步上涨。

  带薪假期间工资上涨

  正常情况下,职工都会有一些带薪假期,比如年假、病假、产假、工伤假等,如果你的基本工资是按照最低工资标准设定的话,那么你休带薪假的时候拿到的钱就可以多一点啦!

  工资指导线调整

  企业可安排工资增长

  今年以来,已有山西、山东、内蒙古等地区公布了2017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具体来看,山东工资增长基准线为7.5%,上线为12%,下线为3%;山西省企业货币工资增长基准线为8%,增长上线为12%,增长下线为4%。

  山西省人社厅表示,经济效益增长较快、工资支付能力较强的企业可在基准线和上线区间内安排工资增长;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增长的企业,应围绕基准线安排工资增长,垄断企业工资增长幅度原则上不得突破基准线;经济效益和支付能力一般的企业可按下线安排工资增长。

  据了解,企业工资指导线是政府根据当年经济发展调控目标,向社会发布的年度工资增长水平的建议,并不具有强制约束力,但为企业与职工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以及企业自身合理确定工资增长水平提供参考依据。

  涨工资是好事,但是如果扣工资了,大家可要着急了,请事假扣工资;休年假扣工资;产检扣工资;捐款扣工资……近来,网上不断有人吐槽遭遇各种扣工资。

  事实上,除非有法律依据、合法的企业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否则,就属违法,劳动者可以“不忍”。

  以下这4种扣工资的行为都属于非法克扣,劳动者可以拒绝:

  1、违法性扣除

  这里的违法性扣除是指违反《劳动法》在内的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对劳动者工资予以扣除的情况。例如,我国法律规定了法定带薪休假制度和依法参加社会活动(例如行使选举权、出席人民代表大会、担任证人或者人民陪审员等)的权利,在此期间,单位以劳动者未参与劳动为由扣除劳动者工资就属于违法性扣除。

  2、强制性扣除

  实践中,有些单位以各种捐款的形式对劳动者工资进行部分扣除,也就是所谓的“逼捐”现象。这类工资克扣虽然打着慈善的外衣,但违反了捐款自愿和劳动者工资自己支配的权利,也属于非法克扣工资的情形。

  3、惩罚性扣除

  有些单位以劳动者“违约”或者不遵守劳动纪律为由,进行惩罚式工资扣除。劳动工资发放要遵循“工作量相适宜”原则,即单位扣除劳动者的工资应与劳动者“缺席”劳动所带来的损失直接联系。比如迟到扣工资时,除了要符合单位的规章制度外,还要与劳动者迟到所产生的直接延误量相适宜。

  4、道德式扣除

  有些单位会因为劳动者道德瑕疵而扣工资。例如,因为劳动者疑似“出轨”,而应配偶要求对劳动者工资进行克扣等情况。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的,单位可以代扣,而道德式代扣没有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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