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9-01 21:27:16
本节点主要提供用户批量审核。系统提供用户手工审核、自动批审核的功能。在【应付单据审核】界面中显示的单据可包括所有已审核、未审核的应付单据,包括从采购管理系统传入的单据。作过后续处理如核销、制单、转账等处理的单据在【应付单据审核】中不能显示。对这些单据的查询,您可在【单据查询】中进行。
批审中也可以进行新增单据、单据修改,批量删除等操作,其约束条件与应付单据录入同。
手工批审
用户进入单据列表界面后,可使用快捷条件进行查询,也可在输入过滤条件后,进行选择。在选择标志一栏里,双击鼠标或者打对勾,然后点击工具栏中的审核按钮,则表示要将该张单据审核。您也可以在列表标题列头打勾将所有的单据全部选中;在列表标题列头取消打勾取消所做的选择。
选择单据后,单击〖审核〗图标将当前选中的单据全部审核。
批审完成后,系统提交单据批审报告,显示成功的张数以及未成功单据的张数。
用户可点击按钮,即可显示明细单据。
批量弃审
用户也可在输入弃审单据的过滤条件后,点击〖确认〗按钮。进入已审核单据列表界面,通过点击〖全选〗、〖全消〗按钮将列表中的记录全部打上选择标志或取消选择标志。
在需要进行弃审的结算单打上选择标志,点击〖弃审〗按钮,对当前应收单进行批量弃审。
批量弃审完成后,系统提交单据批量弃审报告,报告显示弃审成功的张数以及明细单据。
用户在批审报告中,点击按钮,即可显示未成功弃审的明细单据。
单张审核
如果您在审核列表界面,您可双击单据记录或点击〖单据〗按钮,则进入单据卡片界面,直接单击〖审核〗按钮将当前单据审核。
弃审说明
弃审是审核的反操作,您可以在已审核单据列表中,您可双击单据记录或点击〖单据〗按钮,则进入单据卡片界面,直接单击〖弃审〗按钮将当前单据弃审。
已付款采购发票审核的处理
当审核的发票是已经做过现付处理,则系统在审核记账的同时,后台还将自动进行相应的核销处理。对于发票有剩余的部分,作应付账款处理。
【业务规则】
当选项中设置单据审核日期依据 为单据日期时,该单据的入账日期选用自己的单据日期。审核时若发现该单据日期所在会计月已经结账,则系统将提示您不能审核该张单据,除非您将审核方式修改为按业务日期。
系统为您提供两种确认单据审核日期的依据,即单据日期和业务日期。
如果选择单据日期,则在单据处理功能中进行单据审核时,自动将单据的审核日期(即入账日期)记为该单据的单据日期。
如果您选择业务日期,则在单据处理功能中进行单据审核时,自动将单据的审核日期(即入账日期)记为当前业务日期(即登录日期)。
提示:
因为单据审核后记账,故单据审核日期依据单据日期还是业务日期,决定业务总账、业务明细账、余额表等的查询期间取值。
在账套使用过程中,可以随时将选项从按单据日期改成按业务日期。
在账套使用过程中,若需要将选项从按业务日期改成按单据日期,则需要判断当前未审核单据中有无单据日期在已结账月份的单据。若有,则不允许修改;否则才允许修改。
当选项中设置审核日期的依据为业务日期时,该单据的入账日期选用当前的登录日期。
您若是新用户,则采购系统启用第一年录入的期初发票不允许在应付系统中审核入账,对于应付系统的期初发票您需要在应付的期初余额中输入;您若是升级用户,即在使用该版本时您已经有了采购系统的期初发票,则您可以选择您所需要的发票进行审核入应付账。
在采购系统中增加的日常发票均可在应付系统中审核入账,若是采购系统启用在前,应付系统启用在后,则可能有些采购发票已经不需要在应付系统中进行审核入账处理,所以此时审核时您应该谨慎选择单据。
不能在已结账月份中进行审核/弃审处理。
在这儿可以显示所有已审核、未审核的单据。
已经审核过的单据不能进行重复审核。未经审核的单据不能进行弃审处理。已经做过后续处理(如核销、转账、汇兑损益等)的单据不能进行弃审处理。
已经生成凭证的单据弃审时,如果弃审人具有删除凭证的权限,则提示用户弃审同时系统会删除已生成的凭证;如果弃审人不具备删除凭证的权限,则提示弃审不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