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9-12 22:31:40
手工核销指由用户确定付款单核销与它们对应的应付单的工作。通过本功能可以根据查询条件选择需要核销的单据,然后手工核销,加强往来款项核销的灵活性。
【操作步骤】
点击【核销】-【手工核销】,进入核销过滤条件界面。
选择需要进行核销处理的供应商,输入收付款单、单据过滤条件,点击〖确认〗按钮,进入单据核销界面,上边列表显示该供应商可以核销的收付款单记录,下边列表显示该供应商符合核销条件的对应单据。
收付款单列表显示收付款单表体明细记录,包括款项类型为应付款和预付款的记录,即款项类型为其他费用的记录不允许在此作为核销记录,核销时可以选择其中一条表体记录进行。余额已经为0的表体记录不用在此列表中显示。
核销时,收付款单列表中款项类型为应付款的记录其缺省的本次结算金额=该记录的原币余额;款项类型为预付的记录其缺省的本次结算金额为空。
核销时可以修改本次结算金额,但是不能大于该记录的原币余额。
用户手工输入本次结算金额,本次结算,上下列表中的结算金额合计应保持一致,点击〖保存〗按钮,即可完成本次核销操作。核销时上下列表中的结算金额合计可以不一致,若不一致,且对应款项类型为应付款时则提示用户是否转为将多出的余款项转为预付款。用户可根据实际业务进行选择。
用户也可手工输入本次结算金额后,点击〖分摊〗按钮,系统将当前收付款单列表中的本次结算金额合计自动分摊到被核销单据列表的本次结算栏中。核销顺序依据被核销单据的排序顺序。用户可更改当前被核销单据的排序,可通过点击〖栏目-单据〗按钮,即可进行单据列表顺序的设置。
完成后,点击〖保存〗按钮,系统自动保存该收付款单核销信息。
核销界面中点击〖〖退出〗按钮则可退出单据核销功能。
【业务规则】
手工核销时一次只能显示一个供应商的单据记录,且收付款单列表根据表体记录明细显示。当收付款单有代付处理时,只显示当前所选供应商的记录。若需要对代付款进行处理,则需要在过滤条件中输入该代付单位,进行核销。
一次只能对一种收付款单类型进行核销,即手工核销的情况下需要将收款单和付款单分开核销。
手工核销保存时,若收付款单列表的本次结算金额合计<>被核销单据列表的本次结算金额合计,系统将提示用户:结算金额不相等,不能保存。
核销的记账日期=处理时的注册日期,保存时必须保证核销的借贷两方本币金额相等。
若发票中同时存在红蓝记录,则核销时先进行单据的内部对冲。
用户可以根据收付款单单张取消核销处理。
【应用技巧】
点击〖栏目〗按钮进行列表顺序的设置时,需要点击按钮上的小黑三角才可显示收付款单、单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