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友U8V13.0个税补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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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18 19:21:02

个税U8的解决方案持续出炉,也引发了小伙伴们的对新业务及可能存在的问题积极讨论,就在本周,研发针对大伙关心的几个问题给出了最新的解决方案。请各位参考!

 

特别说明:由于国税的业务细节陆续更新,用友的个税解决方案也将陆续更新和补充。

一、提供个人所得税申报查询

业务处理—扣缴所得税节点,在系统中预置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2019版。也可以新建各地区下的申报表。提供2019年新个税按纳税年度进行累计收入、累计专项附加扣除、预扣缴个税等数据查询。

二、支持薪资期间与税款所属期不一致

选项中增加税款所属期可供选择:当月、下月、下下月。

 

应用场景:2019年1月份发放薪资期间为2018年12月份的工资,则纳税期在2019年1月。按累计预扣法,个人所得税累计计税对应薪资期间为2018年12月-2019年11月。

 

该场景下选项中要选择“税款所属期间”=下月,那么个税累计计算按2018年12月-2019年11月薪资期间进行预扣预缴。

 

即薪资计算当月工资当月发,则选择“当月”;薪资计算当月工资下月发则选择“下月”;薪资计算当月工资下下月发,则选择“下下月”

!!!重要:该选项保存后无法修改。应用场景仔细考虑后请慎重选择。

 

如果确实出现选项选择错误的情况,请在补丁后未月结第一个月,在对应数据库执行以下脚本,执行后可以在选项中重新修改“税款所属期”。请谨慎使用,否则会造成个税数据错误。

delete from AccInformation where cSysID='**' and cName='**'

注:由于考虑此处会涉及到SQL数据库的更新,此处理以“**“的方式直接隐掉,如需要要,请务必直接联系当地用友授权代理商由专业人士进行处理,切记切记!

三、特殊问题

1、凡是2019年1月1日以后发放的年终奖,按年终奖金额/12匹配对应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不再判断当月工资与起征点的差额。

 

2、员工当月缴纳税款出现负数退税情况时,工资代扣税按0取值计算实发工资。

声明:此篇为用友服务中心文章,转载请标明出处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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