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8应收:科目自定义项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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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9-22 23:16:38


科目自定义项对照表,主要是为了设置科目自定义辅助核算时,科目的自定义项和单据表体自定义项的对照关系。

设置了对照关系,在生成凭证分录,科目的自定义项数据则自动取单据表体的自定义项数据。

未设置对照关系,在生成凭证分录,科目的自定义项数据则自动取单据表头的自定义项数据。

 

【操作步骤】

1.点击在【设置】-【科目自定义项对照表】,进入科目自定义项对照表的设置界面。

2.点击【增行】可进行科目自定义项1-16和单据表体自定义项1-16的设置。

 

栏目说明

  • 科目自定义项:必须输入,参照对应的科目自定义项

  • 科目自定义项名称:参照对应的科目自定义项自动带出名称

  • 数据类型:不可输入,自动带出当前行所选科目自定义项的数据类型。

  • 最大长度:不可输入,自动带出当前行所选科目自定义项的最大长度。

  • 对应分类:为必须输入,显示为单据体。

  • 对应自定义项:必须输入,参照表体自定义项1-16

  • 对应自定义项名称:参照表体自定义项1-16后,自动带入表体自定义项显示的名称。

 

【科目取值规则】

  • 如果该单据表体科目为自定义项辅助核算,当设置对照关系时,则按优先按对照关系,取对应单据表体的自定义项,生成凭证时自动传到科目的自定义项中。

    • 收(付)款单、应收(付)单表体科目若是自定义项辅助核算,且设置了科目自定义项对照关系,则自动将单据的表体自定义项传递到科目的自定义项中;

    • 对于发票、合同结算单、服务结算单,如果借贷方为科目自定义项辅助核算,不管是否设置了科目自定义项对照关系,则自动将单据的表头自定义项传递到科目的自定义项中。

  • 如果该科目为自定义项辅助核算,当没有设置对照关系时,则按目前系统规则,取单据表头对应的自定义项,生成凭证时自动传到科目的自定义项中。

  • 当表体自定义项长度大于表头科目自定义项长度时,自动截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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