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科目:增加、修改、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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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13 21:24:16

注:已使用科目增加下级科目操作

重点:指定科目:如果不指定银行、现金的总账科目,将无法进行出纳管理。

在会计科目界面——>编辑——>指定科目——>现金总账科目——>银行总账科目——”>”到"已选科目"栏中——>确定

补充:指定现金流量科目,并且预置现金流量项目【高版本默认已经预置】,否则不能录入现金流量

在会计科目界面——>编辑——>指定科目——>现金流量科目——>现金/银行/其他货币资金科目——”>”到"已选科目"栏中——>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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