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营改增后,其他个人发生应税项目可否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分享到:

2017-06-30 08:19:51

问题

全面营改增后,其他个人发生应税项目是否可以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回答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委托地税局代征税款和代开增值税发票的通知》(税总函〔2016〕145号)的规定,其他个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和出租不动产,购买方或承租方不属于其他个人的,纳税人缴纳增值税后可以向地税局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上述情况之外的,其他个人不能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声明:此篇为用友服务中心文章,转载请标明出处链接:
  • 相关文章
  • 热门下载
  • 数据修复
  • 热门标签
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