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6-11 08:50:35
假如某人(非外籍)在A企业取当月工资薪金4000元收入,当月又在B企业取得劳务收入1000元、在C企业取得劳务收入2000元,这种情况应如何缴纳个税?年终税局有什么要求?
专家回复:
1、当月分别纳税,甲企业减3500交个税,乙企业由于未超3500不用交,劳务报酬所得扣800后按照20%计算个税。
2、年末自行申报,将甲乙企业所得的工资薪金合并计算按照5000元计算应纳个税减去工资薪金以纳税款补税,劳务报酬所得申报,由于当时已纳税,不用补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