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3天】五月底重要事项再次提醒,有新内容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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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5-29 06:53:23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将于5月31日截止,放假期间实体办税服务厅休息,网上办税还可正常使用为避免后期拥堵,您可以在假期选择网上办税服务厅办理。请大家抓紧时间申报并按时缴纳税款,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请重视!今年还有以下事项也必须在5月31日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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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和关联申报时间于5月31日截止。与以往不同的是,纳税人可根据自身经营情况,自愿选择风险提示服务,自行决定风险修正。选择风险提示服务的纳税人,需至少提前一天送本企业的2016年度财务报表,并办理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手续。  

具体申报顺序为:先找到财务报表(年报)的一项,填写财务报表,由于每个单位的会计制度选的不一样,所以需要填写的财务报表种类略有不同。财务报表上传成功后,在同一台计算机上申报企业所得税年报报表,一定要注意按照填表顺序进行填报,当填写完所有附表后,最后填写年报主表,一定注意所有报表“填写完毕”后,点击“上传报表”后,系统会弹出风险提示框,选择“所得税汇算清缴税收政策风险提示后申报”,有时系统会比较缓慢,请耐心等待一下,点击报表后,系统会弹出提示,纳税人可以根据提示信息进行申报数据的修改,然后再提交。您这时多花些时间填写报表,并根据风险提示内容修改报表,以免以后到办税服务厅修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第42号公告,没有发生关联交易的企业2016年度及以后会计年度不再需要申报关联报表;有关联交易的企业请在年报申报结束后,再一次下载报表或新建征期,网报系统内才会出现关联报表。

注意:财务报表、所得税年报表和关联报表都要在同一台电脑上申报。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培训视频】汇算清缴相关事项:申报事项、备案事项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培训视频】税务人员手把手教你填年报主表:(A100000)主表

☞【看视频填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相关事项:资产损失

☞ 企业所得税法要“修正”!2016年度汇算清缴要关注这些法规!

税控软件升级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第23号公告规定,自2016年5月1日起,纳入新系统推行范围的试点纳税人及新办增值税纳税人,应使用新系统选择相应的编码开具增值税发票。  

据此,各地税务机关已相继发文明确当地未升级系统无法正常开具发票的最后时限。所以,使用金税盘或税控盘的用户,请您尽快升级到最新版本!使用最新版的软件和税收编码开具发票!如未升级到最新版本,可能会影响您开具发票!

☞【再次提醒】请尽快升级开票软件,否则会影响您开票!

☞ 【升级进行中】开票软件版本查询方法和升级方法,每一步都很详细!

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17年全国税收调查工作的相关要求,各地税务部门已于本月全面开展了2017年全国税收调查工作。税收调查的企业名单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统一下发,调查对象均为独立缴纳增值税的企业,采用等距抽样方法抽取样本企业。无论企业大小,均有可能被抽到参与;重点税源企业作为总局重点监控对象必须参与税收调查工作。  

请在网报软件中接到通知的企业及时登录税收调查网站完成税收调查表的在线填写和上报工作。由于月底适逢端午节,所以希望纳税人尽量提前完成。

扫描认证

扫描认证企业,请于5月31日前进行扫描认证。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抵扣方式目前有两种:

一是通过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勾选确认;

二是扫描认证。目前大多数企业都可以用勾选认证方式,适用于纳税信用A级、B级、C级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此种方式可以在申报前在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

扫描认证目前有三种方法:网上认证、自助机认证和办税厅窗口认证。

☞ 增值税发票抵扣方式

别再错过补开"不征税"增值税发票的时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7年第11号公告规定: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前发生的营业税涉税业务,需要补开发票的,可于2017年12月31日前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条规定将补开增值税发票的时间延长至2017年12月31日,而且将适用范围由原“在地税机关已申报营业税未开具发票”的单一情形,扩大至纳税人发生的“需要补开发票的营业税涉税业务”的多种情形:1. 已补缴营业税税款,未开具发票的;2. 已申报营业税,未开具发票的;3. 已申报营业税,已开具发票,发生销售退回或折让、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或重新开具发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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